按照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关于建立乡镇卫生院大学生动态补充机制的要求,青冈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共同实施2023年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为乡镇卫生院共招聘医学毕业生3名,分别是:新村乡卫生院临床医生1名;永丰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1名;中和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1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三)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未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休息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地点:青冈县卫生健康局人秘股。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自行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sjkw.hlj.gov.cn/)或者青冈县政府网站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签名必须手写)、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注册还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学校或院(系)加盖公章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考生入学年份、所学专业及是否为2023年毕业、学校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若录取后,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从其他岗位择优补录。
报名咨询电话:0455-3249688
四、方法和步骤
(一)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由卫健局、人社局、县编委办等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超过2人以上,需要卫生健康局和人社局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没超过2人的,可直接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不设合格线。按招聘岗位数量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果人数没有达到1:3的比例的,可适当缩减比例。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试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按“体操打分法”进行计分。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直接进入面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政策加分
1、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须提供当地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及复印件、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单并加盖公章;按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须提供退伍证原件、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经历援鄂抗疫医疗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执行。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由项目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之后提交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2、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四)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或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同时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根据同一岗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
(五)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9月1日。
五、相关待遇
(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县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所属县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青冈县2023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
医学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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